第一个「多云架构的政务云」案例:阿里云、华为云、腾讯云、紫光云中标
项目服务要求
项目概况
总体架构
设施资源层通过将服务器、网络、存储和安全等硬件设备进行资源整合,本期招标通过投标人建设的虚拟化资源池、安全资源池,为全市政务应用提供基础资源服务,包含计算、存储、网络、安全、灾备等。
中间平台层提供操作系统、云数据库、云中间件、运行环境、任务调度、开发环境等服务,本期招标通过投标人提供必要的中间件服务,并预留后期接入第三方的中间件服务能力,同时在另外项目新建多云管理系统实现对政务云平台管理,本期招标建设的政务云平台应按相应规范接入多云管理系统。
业务应用层使用中间平台层和设施资源层的服务,运行全市统建及各级部门自建的各类应用系统(不在本期招标范围内)。
云平台管理体系负责运维服务流程管理、IT基础设施运行监控、云业务监控的综合管理体系,包含事件管理、问题管理、配置管理、变更管理、SLA管理、知识库管理、流程管理和报表管理。
云平台安全体系对各个层面进行监控、计量和可用性管理。建立一套统一的平台安全、应用安全、物理安全的安全管理的安全体系,包含安全域管理、安全基线建设、虚拟机安全、数据安全、IT基础设施安全。
政务大数据平台。通过数据治理、数据交换平台汇聚基础数据库和行业主题库形成大数据资源中心,为政府、公众提供数据服务。政务大数据平台本次不在招标范围。
投标人在政务云主管单位规划指导下,负责政务云资源池的建设和维护,所建资源池满足使用单位上云服务需求。
投标人与采购人签订5年云资源服务合同,合同期内,采购人制定考核标准对投标人进行年度服务质量考核,考核办法见《云服务质量考核标准与故障处理办法》等,后期可根据实际情况由采购人更新和发布其他考核办法,督促投标人提供优质服务。
云使用单位可根据业务属性、资源池建设情况选择投标人为其提供云资源服务,按年度签订云服务合同,根据年度服务考核结果和云服务资源弹性计费的模式,按年底结算或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如预付费、按量计费等多种模式)进行费用结算。
本次招标提供的服务目录价格为合同期内最高限价,合同执行期内云使用单位与投标人所达成的云服务执行价格应以采购人公布的服务目录内容和价格为准。
合同执行期内,采购人有权定期(每年一次)或在必要的情况下调整服务目录和限价,且不得超过本次招标的服务目录执行价格(服务目录执行价格=服务目录限价×(1-中标人折扣))。
云使用单位根据资源需求采购政务云资源服务,支付服务费用。
私有云要求:私有云分为虚拟化私有云和物理私有云两种,经大数据局审批通过后方可选择私有云模式,虚拟私有云以云服务形式提供给云使用单位使用,即在云平台申请隔离的、私密的虚拟网络环境,用户可以自由配置VPC内的IP地址段、子网、安全组等子服务,也可以申请弹性带宽和弹性IP搭建业务系统,具有独立的计算资源和存储资源,并进行物理隔离,网络安全资源与政务云平台统一建设标准,实现数据互通,该模式收费模式参考共享云收费限价。物理私有云主要解决政务云平台无法满足的特殊场景的应用,比如特殊的安全需求、特殊的应用需求等,具有独立的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网络安全资源以及机柜空间资源等,该模式按设备价值计算相应服务费用资金费用后按5年折算,五年期满后设备无偿提供给云使用单位使用,投标人仅收取设备托管费用。
投标人应根据行业内技术发展情况,提供先进的云计算资源服务满足政务创新业务需求,并提供符合政策要求的服务。
服务模式
采用企业建设和运维、政府按需统一购买服务方式,即企业建设政务云平台并提供运维服务。政务云管理单位按需统一购买服务,各服务使用单位直接使用。
投标人与政务云管理单位的合作模式为:一次招标,服务期限为五年。
投标人为建设本项目采购的硬件设备及系统软件,构成了专门为市级部门提供云服务的设施资源,其所有权属于投标人,使用权属于采购人。
中标结果